未决赔款准备金,是由保险公司为了支付未来可能出现的理赔而提前计提的一种负债准备金。长期以来,我国保险机构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算和管理一直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和争议。
201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明确了保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算和披露要求。其中,对于未超过两年的一般财产保险赔款,应按照已报案未结案的赔案数的50%计提;对于超过两年未决的财产保险赔款,应按照已报案的赔案数的80%计提;对于人身保险赔款,应按照现值法计提未来责任准备金。
此外,在未决赔款准备金管理过程中,保险机构还应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及时监测未决赔款变化趋势和计提不足情况,防范意外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