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我国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为了规范警察执法行为,确保警察队伍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条令》强调了警察队伍的纪律要求,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鼓励警察们始终保持纪律的自觉性和严格性。其中包括:筑牢纪律意识,坚守廉洁从警底线。严格依法执勤执法,不得抵触职责范围。保护人民安全,依法处理案件。加强队伍管理,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确保警察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执法质量,完善执法程序。
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加强纪律意识,做到严格按照规定执勤执法,依法保护人民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实现对人民的高度责任、高度要求。
同时,《条令》也明确了对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惩罚措施,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警察,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以此来保证警察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形象的保持,促进公安队伍的良性发展。